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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拟调整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办居住证社保有新要求
日期:2023/6/25 阅读:次
日前,惠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惠州拟对非惠州市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不含在惠州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和外国户籍学生)在惠中考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的地方有哪些?居住办理时间证放宽,但增加了“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的要求。社保方面,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惠州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时长、起始时间有调整:
征求意见稿内容: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惠州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获得惠州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
(二)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需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惠州领取了居住证,在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期间每年签注,且在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惠州市中考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惠州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下同)累计5年(含5年)以上(截止时间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惠州市中考时);或者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于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当年9月1日前在惠州参加了社会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惠州中考时没有中断过。
2023年中考要求:
1、拟于2023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20年9月1日前在惠州市初中学校就读且获得惠州市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2、拟于2023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1日前在惠州市领取了居住证,且在2023年8月31日持有有效居住证。
3、拟于在惠州市报名参加2023年中考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含3年)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或者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5月1日前在惠州参加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至随迁子女报名参加2023年惠州市中考时没有中断过。
据了解,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惠州市教育局已在官网进行了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为了更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及建议,此次征求意见稿通过惠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8日至6月29日。公众可通过惠州市政府网站了解征求意见稿全文,并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交意见:
(一)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2-2280733、0752-226107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hzjyk@huizhou.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二号惠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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